【逃犯條例】法案委員會未選出主席 李家超:失望與極度遺憾

政治

發布時間: 2019/04/30 14:33

最後更新: 2019/04/30 16:3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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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會修改《逃犯條例》法案委員會今日召開第二次會議,最後仍然未能進入選舉正、副主席的程序。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對此感到失望與極度遺憾,認為如議員認真審議,相信在休會前有足夠時間處理條例。(陳靜儀攝)

立法會修改《逃犯條例》法案委員會今日召開第二次會議,最後仍然未能進入選舉正、副主席的程序。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對此感到失望與極度遺憾,認為如議員認真審議,相信在休會前有足夠時間處理條例。

李家超會後在立法會回應法案委員會未能選出主席一事,他認為,法案委員會是最適合討論草案的地方,可讓政府及議員交流意見。他指,當有意見提出以其他方案處理條例時,都應在法案委員會上由政府團體,包括律政司的法律專家,為議員解釋其立法目的,及不同建議背後的法律考慮。

李家超強調,現時間十分緊迫,因有關疑犯最早可在十月被釋放,惟現在距離休會時間只有約2個半月,法案委員會的討論,以至交到全體委員會與大會辯論及討論,均需要時間。如休會前未能處理草案,港府就無法律基礎處理台灣殺人案,及處理類似的嚴重案件。